• 网站地图|收藏本站|数学学习|学习方法|电脑学习|教学大全|生活常识|句子大全|管理资料下载|范文大全
  • 苏教版高中语文必修三:《察今(节选》教案

    时间:11-24 13:59:56来源:http://www.laixuea.com 高中语文必修三教案阅读:8236

    概要:③第3至6段大部分是设喻──分别以人、事、物设喻,这些设喻的共同点是什么?由此可见,这四段可合并为一个部分,大意是:嘲笑不知察今者的迂阔悖谬。(要指出各个设喻的角度不同,喻意也有细微差别,要放到下面去分析。)五、诵读第1段。1.提示和疏通文义。①注意对设问的回答:前一答形式上是否定句,实质上是解释;后一答“为其不可得而法”是正意所在,二答顺序不能颠倒。②“损”“益”是固定的反义词,类似的有“徐疾”“优劣”“虚实”“浮沉”等。③既有“损益”,自非原法,故“不可得而法”。④“虽”,这里表示假定,相当于“即使”。这是退一步的说法。为什么“虽人弗损益,犹若不可得而法”呢?这要留待下文作解释。(以上内容也可以采用提问形式使学生了解。)2.学生自读三四遍后进行检查。六、诵读第2段。1.提示和疏通文义。(也可采用提问形式,下同)①“要”,求也,引申为需要。“有要于时”就是时代的需要,这是推论的前提。②“凡先王之法……犹若不可法”是解释上段末句的,“法虽今而在”呼应上文“虽人弗损益”。③由“不可法”引出新命题:“释先王之成

    苏教版高中语文必修三:《察今(节选》教案,标签:高中语文必修三,http://www.laixuea.com
      ③第3至6段大部分是设喻──分别以人、事、物设喻,这些设喻的共同点是什么?
      由此可见,这四段可合并为一个部分,大意是:嘲笑不知察今者的迂阔悖谬。(要指出各个设喻的角度不同,喻意也有细微差别,要放到下面去分析。)
      五、诵读第1段。
      1.提示和疏通文义。
      ①注意对设问的回答:前一答形式上是否定句,实质上是解释;后一答“为其不可得而法”是正意所在,二答顺序不能颠倒。
      ②“损”“益”是固定的反义词,类似的有“徐疾”“优劣”“虚实”“浮沉”等。
      ③既有“损益”,自非原法,故“不可得而法”。
      ④“虽”,这里表示假定,相当于“即使”。这是退一步的说法。为什么“虽人弗损益,犹若不可得而法”呢?这要留待下文作解释。
      (以上内容也可以采用提问形式使学生了解。)
      2.学生自读三四遍后进行检查。
      六、诵读第2段。
      1.提示和疏通文义。(也可采用提问形式,下同)
      ①“要”,求也,引申为需要。“有要于时”就是时代的需要,这是推论的前提。
      ②“凡先王之法……犹若不可法”是解释上段末句的,“法虽今而在”呼应上文“虽人弗损益”。
      ③由“不可法”引出新命题:“释先王之成法,而法其所以为法”。即不学条文学精神之意,已伏“察今”二字。
      ④为了突出先王为法的精神,用设问方式,又重复了“问点”(即“先王之所以为法者”)。
      ⑤“故察己……人与我同耳。”水到渠成地提出全文的中心论点。“古今一也”应读为“古今/一也”,意思是,古今的道理是一样的,指法令的制定必须适应时代的需要。
      ⑥“贵”,这里是“以……为贵”的意思。这句话也可以写成“贵乎以近知远……”,可译为“贵在……”。
      ⑦“日月之行”“天下之寒”“鱼鳖之藏”的“之”,都是助词,只有调整音节的作用。
      2.学生分层练习诵读。
      第一层:“凡先王之法……而己亦人也。”
      第二层:“故察己则可以知人……一鼎之调。”
      3.检查背诵。
      重点是第二层。如果学生背不好,可以这样提示他们:本层有三组排比句,第一组采用“察……则可以知……”句型,是总提;第二组采用“以……知……”句型,是分提;第三组采用“……而知……”句型,是举例。
      七、留作业。
      1.连贯背诵第1、2段,准备诵读第3、4段。
      2.思考课后练习第二题。
      第二课时
      一、检查作业。
      1.背诵第1、2段。
      2.解释下面句中加点的字:
      ①上胡不先王之法(取法,效法──法令制度)
      二、诵读第3段。
      1.提示和疏通文义。
      ①“袭”:《左传·庄公二十九年》:“凡师,有钟鼓曰伐,无曰侵,轻曰袭。”孔疏:“袭者,重衣之名。倍道轻行,掩其不备,忽然而至,若披衣然。”
      ②“水已变”:指水位变化。下文“益”,仍用本义。“益多”,就是上涨了许多。
      ③“此其所以败也”:判断句,代词作主语,其后不加逗号。意思是“这就是它失败的原因”。
      ④“亏”:历来有多种解释(如“亏”通“诡”,“诡”训“异”)。课本注释用的是引申法,“亏”则不合,训“不适应”是正确的。
      ⑤“以此为治”的“治”:指治国,不指治军。
      2.学生讨论本段行文层次。
      步骤是:(1)齐读这一段;(2)复述“循表夜涉”的故事;(3)分析这个故事,指出荆人失败的原则(不顾情况变化,仍按早先划好的路线行军);(4)这件事对治国有怎样的启示(不能用老一套的法令制定来对付新的情况)。最后划层次如下:
      ①叙述故事②分析故事③推及“先王之法”
      先表之时可导(要于时)
      水变益多则不可导其时已亏,不可法之
      3.逐层练习背诵。www.laixuea.com
      4.归纳本段大意。
      问:“循表夜涉”的荆人和“法先王之法”的当代国君的共同点是什么?(泥古不变,不察今。)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Tag:高中语文必修三教案高中语文必修三语文学习 - 高中语文 - 必修教案 - 高中语文必修三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