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201x年11月,国家总局煤矿整顿关闭第三督查组针对重庆煤矿实际,对重庆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针对性的三条建议和意见:一是把减少煤矿死亡人数、降低百万吨死亡率,作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目标;二是对煤矿产业结构进行调整,减少煤矿数量,提升办矿水平,提高办矿质量,建设本质安全型煤矿。淘汰井型小、开采方式落后、破坏资源的煤矿,逐步关闭年生产能力3万吨以下的矿井,新建矿井的最低生产能力不能小于年产6万吨;三是积极引导具备安全条件的小型煤矿进行联合、改造、整合资源,改进开采工艺,提高矿井装备水平和生产能力,增强煤矿企业的抗灾能力。 所有这些目标、措施、意见,一是为我们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指明了方向,坚定了做好安全监察执法工作的信心,特别是国务院《特别规定》、《紧急通知》的出台,为我们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二是要求我们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观为指导,以求实的精神,务实的作风,对煤矿安全生产、安
坚持以人为本 强化监察执法促进全市煤矿安全状况稳定好转——在,标签:领导讲话稿,领导发言稿,http://www.laixuea.com201x年11月,国家总局煤矿整顿关闭第三督查组针对重庆煤矿实际,对重庆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针对性的三条建议和意见:一是把减少煤矿死亡人数、降低百万吨死亡率,作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目标;二是对煤矿产业结构进行调整,减少煤矿数量,提升办矿水平,提高办矿质量,建设本质安全型煤矿。淘汰井型小、开采方式落后、破坏资源的煤矿,逐步关闭年生产能力3万吨以下的矿井,新建矿井的最低生产能力不能小于年产6万吨;三是积极引导具备安全条件的小型煤矿进行联合、改造、整合资源,改进开采工艺,提高矿井装备水平和生产能力,增强煤矿企业的抗灾能力。
所有这些目标、措施、意见,一是为我们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指明了方向,坚定了做好安全监察执法工作的信心,特别是国务院《特别规定》、《紧急通知》的出台,为我们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二是要求我们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观为指导,以求实的精神,务实的作风,对煤矿安全生产、安全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加以解决、改进、规范和完善。三是要求我们以更加严格的纪律、更加负责的精神、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履行煤矿安全工作职责,推动重庆煤炭工业安全、稳定、有序地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转变观念,完善煤矿安全控制指标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是要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和即将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国家局和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上来,强化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依法行政的法制意识、密切配合的协调意识、探索研究的创新意识,抓住煤矿整顿关闭、瓦斯治理、资源整合、规范管理、源头治本、政策治本六个关键环节,加大工作力度,力争用两年左右时间,使重特大瓦斯事故有较大幅度下降;争取用三年左右的时间,解决小煤矿问题。
三是落实煤矿安全控制目标。指标意味着执法效果和执法责任。待国家下达煤矿安全控制目标后,我局将把全年煤矿安全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各监察分局(工作站),监察分局(工作站)也要把安全指标纵向分解落实到各监察责任区域、横向分解落实到辖区各产煤区县(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市属煤矿企业。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安全监察责任风险抵押金制度、区县(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市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风险保证金制度,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以指标传递压力,以指标明确责任。各部门、各单位也要层层签订煤矿安全控制目标责任书,逐级下沉,责任到人,逗硬考核,确保全年煤矿安全控制目标的实现。
(三)突出重点,强化安全监管监察,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根据辖区煤矿灾害程度、矿点多少及近几年安全生产等情况,今年重庆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确定了永川、合川、渝北、万盛、綦江、南川、奉节、开县、巫溪、石柱等10个区县(市)和50个乡镇作为重点监察地区,300个(渝中107个、渝南89个、渝东90个、黔江14个)灾害严重、事故多发的煤矿作为重点监察矿井,并制定了监察工作计划,明确了监察工作要点,把专项监察、定期监察寓予重点监察之中,在重点监察中突出专项监察的内容,实施有计划的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定期监察。各区县(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也要结合本地区煤矿安全生产的特点和实际,制定严密的安全监管工作年度、季度、月度计划,对覆盖面、监管次数等要做明确的要求;对问题矿井要做解剖式、指导式监管;按照国办发[201x]79号和渝办发[201x]5号文件所明确的职责,切实加强煤矿安全日常性、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在重点监察方面,不仅要注重事故多发的10个重点区县(自治县、市)、50个重点乡镇和和瓦斯、顶板等灾害严重及事故多发的300全重点矿井的监察,还要注重矿井采掘部署、采煤方法、管理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监察,更要注重煤矿大系统、大环节、重大隐患的监察。在专项监察方面,要注重对矿井通风系统、瓦斯抽放系统和瓦斯监测系统使用与维护、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矿井整顿关闭、煤炭资源整合等制约和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关键部位的监察。在定期监察上,要做好监察复查、停产整顿矿井复产验收和重大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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