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3、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是否及时、正确执行等进行监督。4、对村干部廉洁情况进行监督。(二)权限:1、参加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列席村委会会议。2、收集整理村民对村民委员会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召开村民监督委员会会议,研究村务监督工作。3、向村民委员会提交村民意见以及改进工作的建议;对符合实际的建议和意见,村民委员会应予采购。4、对村民反映的问题,应及时予以回复。对反映属实的,应在10日内反馈所采取的措施。5、对村民委员会不按法定程序和民主议事规则,擅自作出决定的事项,应予以制止,必要时可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对相关问题进行质询,如村民委员会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的,可按程序向乡镇党委、政府和纪委反映。6、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授权,可开展对村民委员会财务收支情况的年度审计、村民委员会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以及村民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的审计,并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情况。7、依法可行使的其他监督权力。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不脱离生产,根据村集体经济条件,可给予村
城关镇村民监督委员会实施方案,标签:实施方案范文,实施方案格式,http://www.laixuea.com3、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是否及时、正确执行等进行监督。
4、对村干部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权限:
1、参加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列席村委会会议。
2、收集整理村民对村民委员会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召开村民监督委员会会议,研究村务监督工作。
3、向村民委员会提交村民意见以及改进工作的建议;对符合实际的建议和意见,村民委员会应予采购。
4、对村民反映的问题,应及时予以回复。对反映属实的,应在10日内反馈所采取的措施。
5、对村民委员会不按法定程序和民主议事规则,擅自作出决定的事项,应予以制止,必要时可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对相关问题进行质询,如村民委员会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的,可按程序向乡镇党委、政府和纪委反映。
6、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授权,可开展对村民委员会财务收支情况的年度审计、村民委员会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以及村民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的审计,并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情况。
7、依法可行使的其他监督权力。
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不脱离生产,根据村集体经济条件,可给予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适当误工补贴,但不得增加村民额外负担。
六、监督制约
村民监督委员会按照职责权限正确履行监督责任,不参与具体村务的决策和管理;每年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同时由村民或村民代表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信任度测评,信任票达不到村民会议人数一半的,责令其辞职。
村党组织要广泛调动村民参与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支持村民监督委员会正确履行职责。
村民监督委员会内部实行民主管理,监督事项坚持集体研究,须经多数成员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附 1:村民监督委员会候选人资格审查表;
2:村民监督委员会候选人公告;
3:村民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选票;
4: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选举结果公告;
5:村民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