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为了提高环境污染事件的预警和防控能力,做好涉及饮用水源环境事件的防控工作,及时有效地处理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所导致的水源污染事故,确保水源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原国家环保总局《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XX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实际,制定本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第一章 总 则一、指导思想按照“以人为本,饮用水源安全与保护优先”的指导思想,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政府对管辖范围内的集中式饮用水源污染事故负总责的前提下,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加强合作的原则,XX县相关部门应对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形成防范有力、指挥有序、快速高效和协调一致的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体系。二、工作目的为规范和强化应对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做到对水污染事件早发现,速报告,对事件造成的损失和污染后果降低到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三、适用范围(一)剧毒、有毒、有害性化学物品(如
县处置饮用水源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标签:实施方案范文,实施方案格式,http://www.laixuea.com为了提高环境污染事件的预警和防控能力,做好涉及饮用水源环境事件的防控工作,及时有效地处理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所导致的水源污染事故,确保水源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原国家环保总局《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XX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实际,制定本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以人为本,饮用水源安全与保护优先”的指导思想,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政府对管辖范围内的集中式饮用水源污染事故负总责的前提下,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加强合作的原则,XX县相关部门应对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形成防范有力、指挥有序、快速高效和协调一致的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体系。
二、工作目的
为规范和强化应对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做到对水污染事件早发现,速报告,对事件造成的损失和污染后果降低到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三、适用范围
(一)剧毒、有毒、有害性化学物品(如氰化物、砷、汞、六价铬、亚硝酸盐、农药、氨氮、石油类、磷等)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大面积泄露等突发性事故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可能或已经造成的化学性污染。
(二)致病性微生物和寄生虫等通过饮用水源使居民可能或已经出现腹泻、伤寒、霍乱、甲型肝炎等肠道传染病暴发流行的生物性污染。
(三)工业生产企业因突发事故对集中式饮用水源造成的其它污染。
(四)人为破坏或过失使有毒物质进入集中式饮用水源造成的污染。
(五)因地震、洪水、干旱等自然灾害和煤炭采掘造成的饮用水污染和困难。
四、事故等级
根据环境污染程度分为:
(一)重大污染: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污染:
1、饮用水源监测项目(28项)中有1项以上(含1项)浓度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xx)ⅳ类水体标准或者严重超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源水质要求,经水厂净水处理后仍未达到饮用水水质标准或者残留含量对居民身体健康、工农业产品、输配水管道等构成威胁,不能保证居民终身饮水安全;
2、饮用水源周边流域、水库出现死鱼、死禽;
3、因人为故意、过失或其它突发性污染事故致使有毒物质或大量高浓度污水进入水源保护区。
(二)较大污染:饮用水源监测项目(28项)中有1项以上(含1项)浓度处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xx)ⅲ-ⅳ类水体之间或者超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范等规定的水源水质要求,经水厂净水处理后仍未达到饮用水水质标准或者残留含量对居民身体健康、工农业产品、输配水管道等构成威胁,不能保证居民饮水安全。
(三)一般污染:饮用水源监测项目(28项)中有1项以上(含1项)浓度处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xx)ⅱ-ⅲ类水体之间或者超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范的水源水质要求,经水厂净水处理后不影响水质安全。(本文来自www.laixuea.com,转载请注明!)
五、信息管理
(一)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
根据《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的规定,按国家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系统进行报告。
1、突发环境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责任报告单位:县政府、县环境监察及环境监测机构、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突发环境事件有关单位。
责任报告人:执行职务的环保专业人员、突发环境事件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2、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程序和时限。突发环境事件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发现或获知突发环境事件后,应在1XX县XX县环保局报告。县环保局在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现场调查和确认;根据现场调查结果,一般污染环境事件在48小时内报告上一级环境保护部门,较大污染环境事件在12XX省级环境保护部门,重大污染环境事件在6小时内报告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
3、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形式和内容。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是指从发现事件后起1小时内上报,可用电话直接报告;续报是指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可用电话或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是指在事件处理完毕后,采用书面报告形式立即上报。报告应采用适当方式,避免在当地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①初报内容主要包括: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大小、人员受害情况、野生动植物受害名称和数量、自然保护区受害面积及程度、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