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③更问盖等,乃云自诬。 ④崇摄庆宾问曰:“尔弟逃亡,何故妄认它尸?” ⑤数日之间,思安亦为人缚送。 A.①②⑤ B.①④⑤ C.②③④ D.②③⑤11.下列对原文的叙述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款引”,从实认罪的意思。“二人不胜楚毒,各自款引”,则是酷刑造成的屈打成招。 B.李崇妙断苟泰失子一案:他在设计好“情境”中体察原、被告的感情差别而明辨真伪。 C.李崇密遣的差役为取得解庆宾信任而获取真实情况,甘愿作人质。此举果然见效。 D.女巫为解思安假死提供伪证,受到鞭笞。这说明李崇办案毫不苟且,有罪必究。7.B(狱,官司) 8.D(两句中的“所”字均与“为”构成“为……所”结构,表被动。A项“见申委曲”的“见”在动词前,表示替我怎么样;后一句的“见”表被动。B项,“以”字,在前一句是介词,介进行为的凭据,在后一句是连词,同“而”。
《魏书|李崇列传》阅读试题答案及翻译(译文),标签:古文翻译大全,http://www.laixuea.com③更问盖等,乃云自诬。
④崇摄庆宾问曰:“尔弟逃亡,何故妄认它尸?”
⑤数日之间,思安亦为人缚送。
A.①②⑤ B.①④⑤ C.②③④ D.②③⑤
11.下列对原文的叙述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款引”,从实认罪的意思。“二人不胜楚毒,各自款引”,则是酷刑造成的屈打成招。
B.李崇妙断苟泰失子一案:他在设计好“情境”中体察原、被告的感情差别而明辨真伪。
C.李崇密遣的差役为取得解庆宾信任而获取真实情况,甘愿作人质。此举果然见效。
D.女巫为解思安假死提供伪证,受到鞭笞。这说明李崇办案毫不苟且,有罪必究。
7.B(狱,官司)
8.D(两句中的“所”字均与“为”构成“为……所”结构,表被动。A项“见申委曲”的“见”在动词前,表示替我怎么样;后一句的“见”表被动。B项,“以”字,在前一句是介词,介进行为的凭据,在后一句是连词,同“而”。C项,“少”字在,在前一句作“稍微”讲,在后一句作“少数”讲。)
9.C(“爱”这里作“吝”讲,现代汉语中无此义项。)
10.D(①句与④句,只是办案中的作法,不能视为确凿的结案证据。)
11.C(“甘愿作人质”的不是差役,而是差役说解思安愿作人质。)
译文:
当初,寿春县人苟泰有个三岁的儿子,遇强盗时丢失了,数年不知道孩子的下落。后来发现孩子在同县人赵奉伯家里。苟泰以此状告赵奉伯。苟泰与赵奉伯都申言那是自己的儿子,并都有邻居作证。郡、县官员不能决断。李崇说:“这容易弄清楚。”令二人与那孩子隔离(拘禁),拘禁过了几十天,然后派人(分别)告诉他二人说:“你儿患病,不久前突然死亡,(官府)解除监禁,你可出去办理后事。”苟泰听后放声大哭,悲痛不已;赵奉伯只是叹息,没有特别悲痛之意。李崇分析了解到的情况,就把孩子判给苟泰,追究赵奉伯诈骗罪。赵奉伯于是如实招供:“我以前丢失了一个儿子,于是便冒认了这个孩子。”
另外定州流民解庆宾史弟因犯法一同被发配扬州充军。弟弟解思安躲避劳役逃回来,解庆宾怕以后为此事追究责罚,(想把弟弟的)户籍注销,于是冒认城外一具死尸,诈称其弟被人杀害,将尸体送回家中殡葬。(这死人的相貌)很像解思安,见到的人难辨(真假)。又月女巫阳氏自称见到鬼,述说解思安被害时痛苦饥渴之情景。解庆宾又诬告同为配军的苏显甫、李盖杀害了解思安,经州治大堂审理此案,二人受不住刑罚之苦,各自(违心)招认。
官司将结案,李崇发现疑点,暂停结案。他密遣州内人不认识的两个差役,自称是从外地来的,找到庆宾告知:“我们住在本州,离你这里有三百里,最近有一个人经过我们那里到家中投宿,夜里一起聊天,我们怀疑他有问题,当即便追问他是从什么地方来的。他说是被流配充军,躲避劳役逃出来的,姓解字思安。当时我们打算将他送交官府,他哀求我们,称‘我有兄长叫庆宾,今住扬州相国城内,嫂子姓徐;你们若是怜悯我,就去告诉他,替我说清原委;家兄闻此一定会重谢,拿出所有资财他都不会吝惜。现今只管把我作人质,若是前去什么报偿也没得到,再把我送到官府也不晚呀?’因此,我们来拜记你说明情况。你估摸要放你弟弟应给我们多少财物。如果你不信,可随我们察看实情。”解庆宾怅然失色,请求我们稍等一下,自己好去筹备财物。二差役将情况详细禀报李崇。李崇逮捕了解庆宾,问道:“你弟弟逃跑了,你为何冒认别人的尸体?”解庆宾认罪招供。再审问李盖等人,他们说自己是屈打成招。几天之后,解思安也被人绑缚送来。李崇传唤女巫来见解思安,打了她一百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