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第三十条 补偿方式资金的补偿与拨付程序为:县合医中心于每月的25日前审核汇总并申请财政部门审核开具支付凭证,XX县合医中心合作医疗基金支出户,XX县XX县内各定点医疗机构的银行账户,XX县合医中心直接支付给参合农民。做到财政部门管账不管钱,银行管钱不管账,经办机构用钱不见钱,实行基金收支分离,管办分开的封闭式运行。1、门诊费用补偿方式:参合农民患病凭身份证明、XX县内本人户口所在地乡及本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时,由医生开处方并在家庭账户和合医证上记录本次应享受的补偿金额,同时填写门诊补偿登记表,由医疗机构垫付直接为患者减免,超支部分补付现金,结余滚存。对辖区内村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医药费用的支付,由乡镇经办机构建立家庭账户台账,村定点医疗机构持家庭账户和门诊费补偿表按月报乡镇经办机构与台账审核、核减,XX县合医中心复审汇总并申请财政部门划拨合作医疗资金。2、非住院大额门诊补偿与支付:参合农民患病凭身份证明、合医证、XX县内乡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直接为患者减免。XX县合医中心审核,并申请
某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标签:工厂规章制度,员工管理规章制度,http://www.laixuea.com第三十条 补偿方式
资金的补偿与拨付程序为:县合医中心于每月的25日前审核汇总并申请财政部门审核开具支付凭证,XX县合医中心合作医疗基金支出户,XX县XX县内各定点医疗机构的银行账户,XX县合医中心直接支付给参合农民。做到财政部门管账不管钱,银行管钱不管账,经办机构用钱不见钱,实行基金收支分离,管办分开的封闭式运行。
1、门诊费用补偿方式:参合农民患病凭身份证明、XX县内本人户口所在地乡及本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时,由医生开处方并在家庭账户和合医证上记录本次应享受的补偿金额,同时填写门诊补偿登记表,由医疗机构垫付直接为患者减免,超支部分补付现金,结余滚存。对辖区内村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医药费用的支付,由乡镇经办机构建立家庭账户台账,村定点医疗机构持家庭账户和门诊费补偿表按月报乡镇经办机构与台账审核、核减,XX县合医中心复审汇总并申请财政部门划拨合作医疗资金。
2、非住院大额门诊补偿与支付:参合农民患病凭身份证明、合医证、XX县内乡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直接为患者减免。XX县合医中心审核,并申请财政部门划拨合作医疗资金。XX县外上级公立医疗机构发生的慢性病医药费用,XX县XX县财政部门划拨合作医疗资金,XX县合医中心直接支付给参合农民。县外慢性病审核补偿的时间为每年的6月10日?d20日,11月10?d20日,慢性病门诊医药费用总额以自然年度为单位计算,跨年度不得累计。
3、住院费用补偿方式:
(1)参合农民患病需持合医证、身份证(户口簿)XX县XX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自由选择就医住院,入院时先自付押金,出院时由医疗机构垫付资金直接为患者补偿。定点医疗机构持补偿汇总表和相关补偿资料,XX县合医中心审核,县合医中心复审无误后汇总并申请财政部门划拨合作医疗资金。XX县XX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正常产住院分娩定额补偿方式同上。
(2)XX县外公立医疗机构住院的医药费用,先由患者自行垫付,XX县合医中心审核,月底汇总并申请财政部门划拨合作医疗资金,XX县合医中心直接支付给参合农民。
第三十一条 合作医疗的补偿范围
合作医疗补偿的病种为辖区内的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
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XX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县合医中心应密切注意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目录情况,对发现的高价药品,如有疗效相近的其它目录内可代替药品品种时,要及时通知定点医疗机构,对此药品停止补偿,切实维护参合农民的利益,保证统筹基金的收支平衡,XX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稳步运行。药品能用普通的就不用贵重的,能用口服的就不用注射的,能用国产的就不用进口的,并定期进行用药分析,对滥用药、开大处方等违规行为追究处罚。
3、门诊及非住院大额门诊补偿:补偿医药费用(药品需在用药目录内)。
4、住院补偿:普通床位费、目录内中西药费、手术麻醉费、检验费、放射费、检查费、治疗费、诊疗费、护理费、监护费、输氧费、血费、一次性医用材料(患者所需生活用品材料除外)等费用。体内置放材料(如瓣膜置换、人工关节、人工晶体、人工股骨头等)及特殊治疗项目(如肾移植、角膜移植、血管移植等),按实际支出项目的60%计入补偿基数(使用进口材料必须参照国产同类材料价格进行计入)。住院前15天与本次疾病诊断相关的检查及治疗费用。住院当日发生的门诊医药费用。新生儿分娩后因病同期住院治疗发生的医药费用。
5、其它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
参照《XX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合作医疗不予补偿范围
l、按国家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医疗项目、药品、超标床位费、残疾辅助器具、救护车费用以及其他交通费用;
2、因本人打架斗殴、酗酒、吸毒、自杀、违章作业、交通事故、工伤、医疗事故等发生的医药费用;
3、因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药费用;
4、住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药费用(急诊除外);
5、因生理缺陷而进行的整容、矫形手术发生的医药费用;
6、XX省规定应当由个人支付的医药费用;
7、不属基本用药目录范围内的药品费用;
8、有他人承担责任而发生的医药费用;
9、因自然灾害造成大范围危重病人抢救而发生的医药费用;
10、不能提供统一规范收据和按规定取得相关补偿资料的医药(本文来自www.laixuea.com,转载请注明!)费用;
11、治疗期间与病情无关的医药费用,处方与诊断不符的药品费用等;
12、住院期间发生的门诊医药费用;
13、新生儿分娩后因病同期住院治疗出院后,再次入院而发生的医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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