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地图|收藏本站|数学学习|学习方法|电脑学习|教学大全|生活常识|句子大全|管理资料下载|范文大全
  • 二次发回重审代理词

    时间:10-21 12:28:28来源:http://www.laixuea.com 法律文书阅读:8856

    概要:代理词(二次发回重审)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我就本案再次发回重审发表以下代理意见:第一个问题 医疗费问题有争议的就是原告第三次住院的医疗费。焦点是肺内感染与肇事伤害的因果关系问题。针对原告第三次住院的医疗费,不妨将其拆分为两块。一块是内科主要治疗肺内感染的费用(2816.35元)。另一块是骨科治疗骨折的费用(2921.79元)。关于治疗骨折的医疗费,被告应当承担,我没有必要为此进行赘述。因为,其法律关系非常明确。那么治疗肺内感染的医疗费应该由谁承担那?这就完全取决于审判长您的的良知了! 换言之就是审判长能否公正地认定肺内感染与肇事伤害的因果关系或关联性。我认为肺内感染与肇事伤害具有相当因果关系或是关联的。理由如下:第一,原告肺内感染发生在骨折治疗期间,且是骨折并发症,医院出具了明确的医嘱诊断;第二,解读骨折并发症。所谓骨折并发症就是由骨折引起的、与骨折有关的另一种疾病;第三,原告是突遭伤害免疫功能被抑制卧床产生的肺内感染;第四,骨折为肺内感染提供了条件,也是直接诱因;第五,医疗实践中,老年骨折患者产生(

    二次发回重审代理词,标签:法律文书范本,法律文书大全,http://www.laixuea.com

    代理词(二次发回重审)

    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我就本案再次发回重审发表以下代理意见:

    第一个问题 医疗费问题

    有争议的就是原告第三次住院的医疗费。焦点是肺内感染与肇事伤害的因果关系问题。

    针对原告第三次住院的医疗费,不妨将其拆分为两块。一块是内科主要治疗肺内感染的费用(2816.35元)。另一块是骨科治疗骨折的费用(2921.79元)。关于治疗骨折的医疗费,被告应当承担,我没有必要为此进行赘述。因为,其法律关系非常明确。那么治疗肺内感染的医疗费应该由谁承担那?这就完全取决于审判长您的的良知了! 换言之就是审判长能否公正地认定肺内感染与肇事伤害的因果关系或关联性。我认为肺内感染与肇事伤害具有相当因果关系或是关联的。理由如下:

    第一,原告肺内感染发生在骨折治疗期间,且是骨折并发症,医院出具了明确的医嘱诊断;

    第二,解读骨折并发症。所谓骨折并发症就是由骨折引起的、与骨折有关的另一种疾病;

    第三,原告是突遭伤害免疫功能被抑制卧床产生的肺内感染;

    第四,骨折为肺内感染提供了条件,也是直接诱因;

    第五,医疗实践中,老年骨折患者产生(本文来自www.laixuea.com,转载请注明)肺内感染,在一般的医疗条件下是难以避免的;

    第六,肺内感染在医疗和司法实践中是最常见的损伤并发症之一;

    第七,如果没有伤害后果,原告不可能产生骨折并发症肺内感染;

    第八,原告没有过失,不存在借此讹被告。而且,此结果恰恰是因为被告的过错行为造成的。

    综上,原告的举证真实、可信,证据链完整、清晰,足以认定导致此案的损害结果。可以说,原告的举证达到了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由此可见,被告应当承担原告诉求的全部医疗费。虽然沈阳医大出具的《鉴定书》仅在“分析说明”一栏中,书写了“我们认为无直接因果关系”,但未出具结论。我认为,无直接因果关系并不意味着没有相当因果关系或不相关联。法律意义上的因果关系,有直接、间接和相当因果关系等多种,而确定损害赔偿,完全可以依据、甚至必须依据相当因果关系。

    第二个问题 护理费问题

    所谓争议的焦点也是肺内感染与肇事伤害的因果关系问题。前文已阐述了其因果关系,这里就不再赘述了。假如抛开其因果关系,原一审只判决12天的护理费于情于理都是说不过去的。

    第一,原告三次住院,长期医嘱均为ⅱ级护理。所谓ⅱ级护理是每天24小时均需要护理;

    第二,原告受伤后,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澡、自己移动等行为都不能自己完成,完全属于“绝大部分护理依赖”;

    第三,原告是胫骨骨折、半月板损伤、韧带拉伤,又患有骨折并发症,且致残的老人,12天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吗?

    第四,众所周知“伤筋动骨一百天”这一极为普通的常识;

    第五,肺内感染与肇事伤害的确具有相当因果关系或是关联的。

    综上,原一审判决有悖法官的良知。

    这里有必要提醒审判长,原告的护理费应当按以下方法计算:

    截止到原告第三次出院时是54天,每天需要昼夜24小时的护理,依据法定工作时间,每天的护理费应当按三个工作日计算;

    原告第三次出院后59天仅为白天护理,每天的护理时间为12个小时,每天的护理费应当按1.5个工作日计算。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我国法定工作时间是每天8小时;原告每班雇用的护理人员只有一人;原一审的计算方法是错误的。

    第三个问题 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问题

    所谓争议的焦点也有肺内感染与肇事伤害因果关系的因素。不妨还是抛开其因果关系,原告先后住院50天,而且有明确医嘱:加强营养。原一审只判决了12天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一分未判是否公正那?

    第四个问题 误工费问题

    原一审判决不依据《劳动合同书》的数据(1500元/月),仅以“工资单”的数据(900元/月)为准,认为“双方的约定与实际履行不一致,即视为一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我认为有悖法律规定和社会现状。

    第一,依据证据规则,《劳动合同书》的证明力大于“工资单”;

    第二,《劳动合同书》有官方劳动局的签证;

    第三,解读“工资单”只是原告签收金额的凭证。假设:一员工与老板签订合同的工资为1000元/月,老板因资金紧张暂时发500元/月,双方的约定与实际履行暂不一致,能视为一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吗?

    第四,原告于XX年1月受伤至XX年6月定残,误工时间为29个月,误工费可以计算为43500元。然而,原告仅按医嘱诊断3个月零24天计算,只主张5700元误工损失费,可以说是仁至义尽了。尽管如此,原一审还恶意否定了24天医嘱诊断,实在是令人不解。

    [1] [2]  下一页


    Tag:法律文书法律文书范本,法律文书大全常用范文 - 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