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20xx年,区法院在区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下,在政府、政协的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坚持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方针,认真落实区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要求,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审判、执行和其它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在市法院对十一个基层法院考核中取得第一名。北园法庭被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一、坚持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审判职能作用得到充分有效地发挥区法院积极参与“和谐”建设,相继出台了《为人民群众搞好司法服务的十项措施》和《加强诉讼调解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意见》,围绕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不断强化司法服务的力度,在连续4年审、执结案件大幅度增长的基础上,20xx年继续保持了增长势头,全年共审、执结各类案件6746件。(一)围绕中心工作全面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平安”、&ldquo
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标签:工作报告格式,工作报告怎么写,http://www.laixuea.com20xx年,区法院在区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下,在政府、政协的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坚持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方针,认真落实区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要求,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审判、执行和其它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在市法院对十一个基层法院考核中取得第一名。北园法庭被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
一、坚持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审判职能作用得到充分有效地发挥
区法院积极参与“和谐”建设,相继出台了《为人民群众搞好司法服务的十项措施》和《加强诉讼调解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意见》,围绕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不断强化司法服务的力度,在连续4年审、执结案件大幅度增长的基础上,20xx年继续保持了增长势头,全年共审、执结各类案件6746件。
(一)围绕中心工作全面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平安”、“平安”建设,对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全年共审结刑事案件347件499犯,结案同比增长1016%。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刑犯占生效判决案犯的25 %。依法运用罚金、没收财产等刑罚手段,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60多万元。认真执行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对50名罪行较轻、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依法判处缓刑。对构成犯罪的未成年人,认真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促使其及时得到矫治。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调处矛盾的职能作用,妥善化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和谐,全年共审结民事案件4128件,同比增长1114%。其中:审结合同、票据、破产等商事案件1320件,有效地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了经济发展;审结婚姻家庭、继承、劳动争议等民事案件 2808 件,有效地化解了民间矛盾,促进了和谐稳定。围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立了涉农案件专审合议庭,及时地审处了一批涉农民事纠纷案件,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稳妥地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依法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审结行政案件30件,其中,驳回起诉4件,原告主动撤诉17件,分别占结案总数的1333%和5667%。审查办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02件,标的额874万元。
(二)深化调解职能促进和谐稳定。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坚持把讲理与讲法、依法裁判与尊重当事人意愿结合起来,通过做通、做透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彻底消除矛盾,理顺社会关系,促进和谐稳定。在所审结的民事案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3425件,达到82%以上,在全市法院调撤率考核中,连续4年排名第一,被授予全市法院“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在全面强化民事诉讼调解的同时,行政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以及执行案件也借鉴民事调解经验化解矛盾纠纷,收到显著成效:行政案件以撤诉方式结案的达到56%以上,有效地化解了“官民”矛盾;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60%以上,赔偿款过付率达到100%,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受害人对被告人的怨恨,促进了和谐;对执行案件也千方百计地做和解工作,执行和解率达到3035%。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同志称赞:区法院坚持用“和谐”理念指导审判工作,不断强化诉讼调解工作,有效地化解了当事人的对立情绪,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批示:全市各级政法机关都要学习、借鉴法院的做法,改变工作方式,把工作标准定位在促进社会和谐上。中院院长、原区委书记同志也对此分别作出批示和充分肯定。
(三)全面做好新形势下的司法为民工作。围绕全市群众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和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在继续坚持和完善“假日立案”、“诉讼向导员”等便民措施的基础上,认真落实新出台的《为人民群众搞好司法服务的十项措施》,开展了“(本文来自www.laixuea.com,转载请注明!)访民情、促公正、保平安”活动,结合审判、执行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共举办各种类型的法律培训班8个,培训人员300多人,走访村居企业近百家,提出司法建议一百多条,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一百多万元,被授予“全国老年维权先进集体”称号。深入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去年,50名区人民陪审员共参加了339起案件的审理,参加庭审647人次。省人大的领导在听取了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经验介绍后,给予高度评价。去年,区法院被中院授予“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