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对于同时具备学历证书和实际操作经验证明的人员,即可以提出申请,经过认证合格并由政府机构颁发资格证书。特殊情况下,对于实际操作经验非常丰富而非经学历教育的人员,在获得政府认可的奖项或通过专项培训考试合格足以证明自己的理论知识水平,也可以向政府管理机构提出执业资格申请,通常也能获得通过。(三)执业的监督管理从业人员取得执业资格后,即可在建筑领域以个人名义执业并承担独立法律责任。这种执业有两种模式:其一是当其本人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达到建筑商执照审核委员会(Builder’s Licensing B’d)规定的相关标准,可以向政府机构即公平贸易管理办公室(Office of fair trading)申请建筑承包执照,成为建筑商(builder),这种建筑承包商相当于我们国内的建筑业企业,不同之处在于建筑商可以是其本人一人,也可以基于发展需要雇佣多人(包括学徒和已经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另一种模式是取得执业资格后被其他建筑承包商雇佣,在该公司进行执业。 建筑商(Builder)承接的工程可以自己自行设计、施工,也
建设部赴澳大利亚、新西兰建筑市场准入制度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标签:考察报告范文,考察报告格式,http://www.laixuea.com对于同时具备学历证书和实际操作经验证明的人员,即可以提出申请,经过认证合格并由政府机构颁发资格证书。特殊情况下,对于实际操作经验非常丰富而非经学历教育的人员,在获得政府认可的奖项或通过专项培训考试合格足以证明自己的理论知识水平,也可以向政府管理机构提出执业资格申请,通常也能获得通过。
(三)执业的监督管理
从业人员取得执业资格后,即可在建筑领域以个人名义执业并承担独立法律责任。这种执业有两种模式:其一是当其本人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达到建筑商执照审核委员会(Builder’s Licensing B’d)规定的相关标准,可以向政府机构即公平贸易管理办公室(Office of fair trading)申请建筑承包执照,成为建筑商(builder),这种建筑承包商相当于我们国内的建筑业企业,不同之处在于建筑商可以是其本人一人,也可以基于发展需要雇佣多人(包括学徒和已经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另一种模式是取得执业资格后被其他建筑承包商雇佣,在该公司进行执业。
建筑商(Builder)承接的工程可以自己自行设计、施工,也可以将其中的一部分分包出去或将全部工程量分包给分包商而只进行总承包管理,但无论是否分包,建筑商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并对业主负全部法律责任,分包商对建筑商负责。
澳大利亚对于执业人员的清出制度非常严格。建筑承包商和执业资格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否则可能被吊销执照及资格证书。比如澳洲对于施工安全和从业健康方面的要求非常高,如果建筑承包商和执业资格人员不按照政府规定做,第一次被发现违反规定将至少面临高额罚款,第二次发现则将被吊销执照或资格证书。
四、国内与国外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的比较
通过考察,我们发现目前我国正在推行的建造师执业资格管理制度与澳大利亚相比较,虽然执业资格均由政府部门负责颁发证书并实施监督管理,但二者仍有较大的差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是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方式不同。按照我国现行建造师管理制度,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唯一途径是通过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目前大中专院校的课程设置与执业资格考试没有必然联系。而澳大利亚因执业资格制度由来已久,建造师执业资格已经与学历教育挂钩,学历教育的课程设置考虑了执业资格人员执业的所需理论知识,同时澳大利亚也结合建筑业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具有丰富实践经验人员取得执业资格的途径,对这类人员获得执业资格比较切合实际情况。
二是建造师的市场地位不同。我国实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制度,建筑业企业是法律意义上的市场行为主体,建造师只是作为建筑业企业内部的执业人员在建筑市场从事建筑活动,建筑业企业与业主签定合同并履约,法律责任由建筑业企业承担。例如即便因建造师本人的过失造成合同违约,违约法律责任由其所在建筑业企业承担。而澳大利亚实行个人执业资格管理制度,与业主签定合同的是具有执业资格的建筑商个人,建造师个人是法律意义上的市场行为主体,法律责任由建筑商(Builder)个人承担。一旦发生合同违约或工程建设工程中建筑商及其下属人员违反政府相关规定等情况,建筑商本人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政府部门的处罚。
五、建议
(一)建筑市场监管方面
1、应健全完善以个人执业资格为主的市场准入制度,逐步替代以企业资质为主的建筑市场准入制度。
2、将建筑市场监管的重点放到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上,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即包含业主、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等各方市场主体,集工程承发包、工程质量、安全等各种市场行为为一体的综合信用档案,通过市场机制调节和社会舆论监督,增强行业自律性和市场各方主体贯彻执行国家建筑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3、将工程监管的重点放到政府投资项目和涉及公共利益的建设项目上来,同时加强政府监管机构建设,改进当前施工图审查、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体制,使政府有限的管理资源发挥最大的管理效能。
(二)建造师执业资格管理方面
1、从目前建筑产品的生产组织方式和生产形态过程看,现场管理经验和综合协调能力对于将来担任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来说至关重要。国内虽然绝大部分项目经理实际工程管理经验非常丰富,但当前建筑业全行业人员学历层次普遍不高是不争的事实,这种状况还将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长期存在。目前国内建造师制度规定取得执业资格的唯一途径是通过考试,这种过关考试对于提高建造师综合素质、推进全行业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管理密集型转变非常重要。但是,鉴于当前国内建筑业现状及学历教育与执业资格未完全挂钩,为有效解决考出不能执业、实际干的考不取资格,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取得应参照国外的经验做法,适当考虑当前市场上实际操作经验非常丰富的项目经理情况,实行双轨制,制定科学的培养计划和培训体系,对实践经验丰富的人员,在其通过理论知识培训达到实际需要并经考核合格,可以直接给予执业资格。
Tag:考察报告,考察报告范文,考察报告格式,报告汇报 - 考察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