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2、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杜绝各种违法乱纪行为,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2分)3、对市纪委和市直纪工委部署的廉政建设任务,积极贯彻认真组织;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职责明确,措施到位,任务分解落实到人;严格执行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2分)4、定期分析研究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抓好整改。(2分)5、及时发现并认真查处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违法违纪案件,应上报的案件,不得隐瞒;认真处理好群众的来信来访。(2分)6、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政治纪律,不听信、传播小道消息。(2分)机关年度内因教育管理不严发生与本部门有重要责任的违纪案件,受到党内警告或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扣2分,受其他处分的扣1分;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对来信来访敷衍塞责的,扣2分;下属单位年度内发生与主管部门有重要责任的违法违纪案件,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法律制裁的,扣1分;发生泄密事件的,扣1分。六、作风建设(12分)1、认真开展“党风、政风、行风、民风”建
市直文明机关考核细则,标签:先进事迹材料,教师先进事迹材料,http://www.laixuea.com2、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杜绝各种违法乱纪行为,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2分)
3、对市纪委和市直纪工委部署的廉政建设任务,积极贯彻认真组织;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职责明确,措施到位,任务分解落实到人;严格执行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2分)
4、定期分析研究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抓好整改。(2分)
5、及时发现并认真查处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违法违纪案件,应上报的案件,不得隐瞒;认真处理好群众的来信来访。(2分)
6、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政治纪律,不听信、传播小道消息。(2分)
机关年度内因教育管理不严发生与本部门有重要责任的违纪案件,受到党内警告或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扣2分,受其他处分的扣1分;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对来信来访敷衍塞责的,扣2分;下属单位年度内发生与主管部门有重要责任的违法违纪案件,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法律制裁的,扣1分;发生泄密事件的,扣1分。
六、作风建设(12分)
1、认真开展“党风、政风、行风、民风”建设和“创、建、树”主题教育活动,成立领导小组和专门办事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实施方案,并逐项抓好落实。(2分)
2、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和承诺服务,减少办事环节,规范办事程序,增强政务公开透明度,严格遵守承诺的各项规定,健全完善践诺、投诉、违诺追究机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4分)
3、深入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真心实意地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时间每年平均不少于2个月。(4分)
4、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提速”、精简会议的指示精神,自觉减少庆典和应酬性活动,努力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倾向,提倡求真务实,实干兴德的作风,加大工作力度,抓好工作落实。(2分)
没有制定“四风”建设和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或没有专人抓这项工作的,扣1分;没有推行政务公开、实行承诺服务的,各扣1分;领导干部年深入基层时间少于2个月,扣1分。
七、群团工作(10分)
1、工青妇组织健全,工作有专人负责;按时召开换届选举等有关会议,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按规定及时足额缴费。(4分)
2、工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工会法》,切实履行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职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创新建议活动,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和争创“先进职工.”活动。(2分)
3、共青团组织抓好团员青年的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开展好争创“青年文明号”、“青年志愿者”和青年“岗位能手”活动。(2分)
4、妇女组织积极贯彻《妇女发展纲要》,维护妇女合法权益,认真开展“巾帼建功”、“巾帼扶贫”和“春蕾计划”等活动。(2分)
工青妇组织应建没建的,每缺一项扣1分;活动开展不好的,扣1分;不按时足额缴费的,扣1分。
八、其它工作(8分)
1、机关办公环境整洁、卫生、美观,办公室物品放置有序,工作人员着装得体。(3分)
2、积极承办并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临时工作任务。(3分)
3、按时按规定参加工委召开的重要会议,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材料。(2分)
无故不按规定参加工委召开的重要会议,一次扣1分;不按规定报送有关材料的,一次扣0.5分,两项合计最多扣2分。
九、加分条件
1、单位年度内受到国家级表彰,加10分;
2、单位年度内受到省部级表彰,加6分;
3、单位年度内受到市级及省有关部门表彰,加2分;
4、个人年度内受到国家级表彰,加2分;
5、个人年度内受到省部级表彰,加1分;
6、工作成绩显著,其经验做法被中央有关部委或省委、省政府推广的加3分;被市委、市政府宣传推广的加2分;
7、凡经验材料被国家级报刊杂志刊登,每次加1分;被省部级报刊杂志刊登,每次加0.5分。两项合计加分不超过3分;
8、在工委召开的会议上作典型发言的,每次加1分;
9、单位机关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在工委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中取得的经验做法,被省直机关工委《机关党建》杂志每采用一次加1分、被市直机关工委《工作简报》每采用一次加0.5分,各项合计加分不超过5分;
上述1-6项条件中,每单项工作受表彰只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多项工作受表彰,可累加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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