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通过《义务教育法》、《国旗法》、《中学生守则》、《中学生行为规范》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了学生的“爱党、爱国、爱家乡”的意识,提高了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规范的能力,使学生产生了愿做高尚的人,争做有益的事的心理,自然摈弃了那些不法的心理与意识,极大地提高了学生的思想、品德、情操素质。六、办学活动依法规范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办学活动学校领导和管理人员熟悉教育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学校的权利、义务。依法按章程制定发展规划,积极创建国家级示范普通高中。不断完善、健全科学的管理体系,在实施管理活动中准确、高效地运转。学校被评为省一级达标学校,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必备办学条件。2、建立学校重大决策法律审查机制学校重大决策经教代会决议通过并请校法律顾问审核,对外签定重要合同均经过法律审核并进行校务公开,接受民主监督。3、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学校领导、教师明确教育方针、办学方向、培养目标。贯彻落实教育方针,依据法律法规及学校实际确定办学方向及各项政策。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教学大纲开齐学
依法治校工作总结,标签:法制工作总结范文,学校法制工作总结,http://www.laixuea.com通过《义务教育法》、《国旗法》、《中学生守则》、《中学生行为规范》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了学生的“爱党、爱国、爱家乡”的意识,提高了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规范的能力,使学生产生了愿做高尚的人,争做有益的事的心理,自然摈弃了那些不法的心理与意识,极大地提高了学生的思想、品德、情操素质。
六、办学活动依法规范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办学活动
学校领导和管理人员熟悉教育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学校的权利、义务。依法按章程制定发展规划,积极创建国家级示范普通高中。不断完善、健全科学的管理体系,在实施管理活动中准确、高效地运转。学校被评为省一级达标学校,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必备办学条件。
2、建立学校重大决策法律审查机制
学校重大决策经教代会决议通过并请校法律顾问审核,对外签定重要合同均经过法律审核并进行校务公开,接受民主监督。
3、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
学校领导、教师明确教育方针、办学方向、培养目标。贯彻落实教育方针,依据法律法规及学校实际确定办学方向及各项政策。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教学大纲开齐学科、开足课时。认真贯彻《福建省普通中学教学常规管理若干意见》(试行)及《永春县普通中学教学常规管理实施意见》,制订《永春一中教学常规管理实施方案》,落实教学过程管理。严格执行省颁课程计划,制定学校教学“三表”。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在相关学科教学中渗透时事教育、国防教育、环境教育、人口教育等专题教育。保障学生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没有随意开除学生,擅自停课、放假等现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201x学年,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国家级奖励16人次,省级奖励3人次,市级奖励31人次,朱敏参加第十五届“希望杯”数学邀请赛获泉州市第一名(全国一等奖)。201x年高考,本科上线人数729人,其中重点线213人,本科上线人数516人,比201x年增加164人,应届正取生上线率91.38%
4、建立教职工工作检查制度,规范教师管理
完善岗位责任制度,实行教职工岗位责任制,职责明确。建立高效有序的工作运行体系,做到各部门协调有序、职责分明。继续实施《量化考评方案》,进行中期考评和期终评价。完善管理规章,实现管理工作的整体优化,按德、能、勤、廉诸方面进行考评,重平时、重过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对教职工失职行为的处理有相关规定、处理程序、处理记录。实行教师教研制度和进修制度,加强教师基本功培训,开展青年教师优质课、高级教师示范课、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公开课、观摩课等活动。制订青年教师培训方案,以青年教师研究会为阵地,积极开展青年教师培训活动,缩短青年教师的成熟期,以适应学校教育教学的工作需要。发挥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作用。加大“名师工程”的工作力度,开展老教师对青年教师的传、帮、带活动。开展全体教师和管理人员的信息技术培训,将现代信息技术全面融入学校的教学活动,实施信息技术与其他学科教学的整合。
5、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招生,规范学籍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招生政策,招生无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学籍管理,规范学籍档案。认真执行省教育厅、县教育局有关学籍管理办法,健全学籍档案资料。做好会考、高考学籍整档。
6、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学校经费管理和使用合法
规范财务管理,坚持勤俭办学原则,廉洁奉公,认真做好审批制度,亮证收费,统一收费标准,统一使用省财政部门印制的收款票据,资金学校统一管理,杜绝乱收费。同时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进行预算、开支决算、稽核等工作,并及时做好财务公开工作。把财务管理推向一个新水平。加强完善财产管理制度,规范财产请购、领用、保管、登记、报废手续,进行财产核查、登记,做到总帐、分帐相符合。与各个班级签订班级财产管理,使用合同书,进一步充分发挥财产使用率,大力提倡爱护公共财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工作,
坚持实行财务公开制度
7、建立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学校设施无安全隐患
20xx年5月份经六届三次教代会审议通过了《永春一中安全工作若干规定》,几年来,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门房管理制度》,实施了二十四小时轮值值班制度,《外来人员来访登记制度》、《外来人员车辆管理制度》、《学生、教职工车辆停放管理制度》等。我校《安全工作若干规定》的出台,有力推进我校治安、安全工作的开展与落实。健全校园“综治”、“创安”领导小组,由校党总支书记、校长邱文娟任组长,分管副校长高德辉、治安副校长陈密罗(县公安局副政委)任副组长,成员由保卫科长、各处室主任、年段长组成。校保卫科配有5位责任心强,业务素质较好的专兼职保卫干部,下设治保会、护校队、义务消防队、梅峰新村安全文明片区理事会、学生会设立纪检部、班委会设立治保委员,与五里街派出所长期建立“警民共建创安”联防制度,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比较严密,又纵横交错的校园治安网络,同时,加强指导、协调和教育管理,基本形成校园治安网络个体合格、群体合力的队伍优势。形成了校长、分管副校长、处室主任、保卫干部、年段长、班主任、科任老师、管理人员的层层责任制,真正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各部门、各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校园无安全隐患。并把校园治安工作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等奖惩相挂钩,实行一票否决,使之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宏观常抓、微观抓细的新局面。建立起安全预防体制,有紧急事故处理预案,依法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8、配合当地公安、街道、工商、文化等部门加强校园周边地区综合治理,学校周边环境文明、健康安全。有专人负责综合治理工作,工作得到落实。学校周边环境文明、健康,安全,无重大事故发生。
9、依法保障教育教学秩序,有良好的校风,依法规范学校、教师、学生行为,校风校纪严明。学校教师学生无严重违纪和刑事犯罪行为。
10、自觉接受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的执法管理和监督、指导。自觉接受和配合人大、政协和相关行政机关依法进行的检查、视察、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