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五)自觉为安全生产工作献言献策,撰写有关安全生产形势分析、重大事故调查或隐患评估方面的论文、意见或建议。第十三条 专业组组长工作职责:(一)负责召集、组织本专业组的专家开展活动,收集并向规划处反映本组内专家意见和建议;(二)可根据本行业领域的工作需要,向省安全监管局提出召开专业组专题会议的建议,省安全监管局可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组织召开专业组专题会议。四、专家使用程序第十四条 专家使用实行计划审核制度。(一)每年10月30日前,使用专家的有关处室提出下年度专家使用预期计划,送规划处汇总后报局长办公会审议;(二)每次使用专家,由有关处室填写《安全生产专家工作(活动)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提出所需专家人数、专业、主要工作内容、对象、地点和时限(附活动通知或主管局领导的任务批示),提前2—7天送规划处,但事故应急抢险等特殊情况下可事后补办手续;(三)规划处负责核定《计划表》内容,根据工作需要与相关处室拟定具体专家,所用专家正常情况下应在省专家组常设专家中选派,稀缺专业等特殊情况下从专家储备
省安全生产专家工作管理办法,标签:工厂规章制度,员工管理规章制度,http://www.laixuea.com(五)自觉为安全生产工作献言献策,撰写有关安全生产形势分析、重大事故调查或隐患评估方面的论文、意见或建议。
第十三条 专业组组长工作职责:
(一)负责召集、组织本专业组的专家开展活动,收集并向规划处反映本组内专家意见和建议;
(二)可根据本行业领域的工作需要,向省安全监管局提出召开专业组专题会议的建议,省安全监管局可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组织召开专业组专题会议。
四、专家使用程序
第十四条 专家使用实行计划审核制度。
(一)每年10月30日前,使用专家的有关处室提出下年度专家使用预期计划,送规划处汇总后报局长办公会审议;
(二)每次使用专家,由有关处室填写《安全生产专家工作(活动)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提出所需专家人数、专业、主要工作内容、对象、地点和时限(附活动通知或主管局领导的任务批示),提前2—7天送规划处,但事故应急抢险等特殊情况下可事后补办手续;
(三)规划处负责核定《计划表》内容,根据工作需要与相关处室拟定具体专家,所用专家正常情况下应在省专家组常设专家中选派,稀缺专业等特殊情况下从专家储备库中选派;
(四)每次专家工作(活动)结束后,有关处室应向规划处提供《专家使用情况反馈表》。
五、专家工作经费
第十五条 规划处根据局长办公会审定的年度专家使用计划,向办公室提出年度专家工作专项经费预算意见。
第十六条 规划处根据专家经费情况,按照《省安全生产专家组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管理使用专家工作经费。办公室按照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监督审核经费使用情况,并履行财务报销手续。
第十七条 专家执行工作任务,所需费用应视其具体情况由指派部门、有关企业或邀请单位及所在单位按国家规定报销。
第十八条 有关处室应本着精简、高效、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专家使用。
五、附则
第十九条 本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省安全生产专家组管理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