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5.加强相关规划的衔接。要加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充分体现节约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要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交通、水利规划,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等与土地利用相关的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建设用地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要按照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宏观调控,有利于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的要求,完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战略性和政策性,提高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四)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通过全面落实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公开出让制度,以市场运作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合理利用,发挥土地价格杠杆作用,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建立“多渠道进水,一个水池蓄水,一个龙头出水”的土地收储供应机制。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和调控。通过实施土地储备制度,将盘活国有企业资产与推动旧城改造和加快城市化进程三方面实施对接,达到整体推进,协调发展。(五)加强建设用地审批、建设、使用监管。进一步落实用地审批、开工检查、竣工验收管理,对建
经济建设及土地资源利用情况调研报告,标签:调研报告怎么写,调研报告格式,http://www.laixuea.com5.加强相关规划的衔接。要加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充分体现节约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要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交通、水利规划,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等与土地利用相关的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建设用地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要按照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宏观调控,有利于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的要求,完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战略性和政策性,提高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通过全面落实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公开出让制度,以市场运作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合理利用,发挥土地价格杠杆作用,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建立“多渠道进水,一个水池蓄水,一个龙头出水”的土地收储供应机制。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和调控。通过实施土地储备制度,将盘活国有企业资产与推动旧城改造和加快城市化进程三方面实施对接,达到整体推进,协调发展。
(五)加强建设用地审批、建设、使用监管。进一步落实用地审批、开工检查、竣工验收管理,对建设用地实行全程监控,实行定期巡查及竣工验收制度,确保项目用地及时利用,防止土地闲置、空闲和超面积建设现象的发生。逐步建立多部门联动复核验收制度和乡镇国土所属地管理责任制,督促项目及时开工建设和按时竣工。
(六)盘活存量土地,充分挖掘土地集约利用潜力。盘活存量土地,是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切入点,更是提高土地使用效率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针对当前的突出问题和矛盾,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全县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新办法、新举措。切实做到“管住总量、控制增量、盘活存量、处置闲量”。
1.采取空间盘活方式,实现“借天生地”。倡导厂房向高空发展,严格限制单层厂房,鼓励支持建造多层、高层厂房,积极推行“零增地技改”和“零增地招商”。通过在原厂区翻改扩建,增加容积率,有效提高土地利用率,实现“增资盘活”、高效利用存量土地的目标。
2.采取收储盘活方式,实现“退二进三”。对关停并转的工矿企业和学校用地,进行收购储备,重新确定土地用途,以招拍挂出让方式适时推出,提升城镇土地的经济价值。
3.采取转让盘活方式,实现“腾笼换鸟”。积极开展存量土地专项摸底调查处置工作。在全面摸清和掌握全县存量土地底数的基础上,将闲置土地按照使用情况和闲置原因,分为已批未建、半建半闲、建设进度缓慢、建成后部分停产、建成后停产等类型,灵活运用多种方式,分别加以处置,既缓解地根紧缩的矛盾,又走出一条节约集约用地、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路子。对闲置的存量土地,分别进行督查会办,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难以到位的,重新组织招商,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腾笼换鸟”的项目置换方式,将存量变增量,提高土地利用率。
4.采取挂钩盘活方式,实现“星星换月亮”。在大力推进“三集中”的过程中,随工业化和城镇化衍生的传统村庄建设用地,将成为潜力最大的土地后备资源。要积极调整思路,抛弃“无地可垦”的旧观念,充分挖掘村庄存量土地的利用潜力。一是加大废旧村庄复垦整理力度,提升耕地占补平衡的能力;二是积极实施增减挂钩,集中使用挂钩“周转”指标,用复垦废弃住宅指标抵新占地指标,确保耕地实现“占补平衡”的目标。
六、几点建议
(一)完善批后监管办法。企业对土地的投资强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目前,国土部门对企业投资强度主要依据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发改部门提供的文件或批复,而企业在取得土地后工程设计、建设时实际的投资规模往往有变数,国土部门无法掌握,而且闲置土地认定中,建筑密度、投资强度等因素如何认定,由谁认定等尚无详细的评价办法。建议引入中介机构,对项目投资资金落实情况给予跟踪评价,评价结果作为监管的依据。
(二)增强乡镇政府节约集约利用的责任意识。建立科学的政绩评价体系,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单位gdp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列入政绩考核。
(三)细化监管手段,强化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土地资源调控机制,确保规范有序、保障有力、调控有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或出让条件设定着手,严格审查投资额度,同时参考项目企业的注册资产,由银行出具验资证明,方可批准核准备案,防止虚拟项目及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