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5、促进产品市场逐步开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没有规模、没有品牌的产品,特别是农产品很难打开市场销路,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由于经营的农产品数量较大,质量较高,容易形成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且诚信水平相对较高,能够形成比较稳定的客户群体,抢占一定的市场份额。 www.laixuea.com 6、促进产业档次加速升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围绕同一产业进行劳动、技术、资金、知识等合作,促进分工分业,因而产业化程度提高,专业人才多,专业技术强,专业信息灵,与市场联系紧,有利于产业实现由粗放到集约,由单一到复合,由平面扩张到深度拓展的转变,走出一条由大户到大产业,由统一技术到统一标准,由大品牌到大集团的产业升级之路。7、促进管理体制持续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后,促使农村干部改变过去重生产轻流通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转而通过抓流通促生产,并逐步开始用市场经济的办法指导农业生产。长期以来,政府在领导农村经济中管得过宽,管得过死,直接干预生产,往往是政府号召生产什么,市场就多什么,农民就亏什么,既影响了
某县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调研报告,标签:调研报告怎么写,调研报告格式,http://www.laixuea.com5、促进产品市场逐步开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没有规模、没有品牌的产品,特别是农产品很难打开市场销路,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由于经营的农产品数量较大,质量较高,容易形成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且诚信水平相对较高,能够形成比较稳定的客户群体,抢占一定的市场份额。
www.laixuea.com 6、促进产业档次加速升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围绕同一产业进行劳动、技术、资金、知识等合作,促进分工分业,因而产业化程度提高,专业人才多,专业技术强,专业信息灵,与市场联系紧,有利于产业实现由粗放到集约,由单一到复合,由平面扩张到深度拓展的转变,走出一条由大户到大产业,由统一技术到统一标准,由大品牌到大集团的产业升级之路。7、促进管理体制持续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后,促使农村干部改变过去重生产轻流通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转而通过抓流通促生产,并逐步开始用市场经济的办法指导农业生产。长期以来,政府在领导农村经济中管得过宽,管得过死,直接干预生产,往往是政府号召生产什么,市场就多什么,农民就亏什么,既影响了政府领导农村经济的效率,又损坏了政府自身的形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使政府找到了调控农村经济的有效载体,能很好地解决政府“统”不了,国家经济技术部门“包”不了,龙头企业“办”不了、农民单家独户“干”不了的许多问题,使政府走出了以往用计划经济思维抓调整,只决策不负责,政府和农民各搞一套的怪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把广大基层干部从大量的行政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搞服务、办实事。
8、促进农民收入稳步增加。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集中生产要素,实现规模经营,提高了农业综合效益;通过统一生产资料供应,统一产品销售,降低了生产与交易成本;通过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提高了农业生产水平,从而帮助农民增加了收入。20xx年1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共吸纳农户500余户,每户增收1500多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社经过几年来的精心培育,虽然探索出一些好的路子,积累了一些经验,但尚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认识有些不足,支持力度缺乏。有的干部对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重要性、紧迫性还缺乏足够的认识,引导、扶持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有的干部只注重眼前利益,把上级给不给钱和给多少钱作为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前提,忽视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潜在效益。有的农户“等、靠、要”思想比较严重,自立能力、自我发展功能不强,只能利益共享,但不能风险共担;有的种养植大户和能人缺乏奉献精神,对领头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是顾虑,怕泄露了自己的专业技术,怕同行砸了自己的饭碗。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扶持不到位。由于我县是国家新阶段扶贫开发重点县,财政收入块头小,用于扶持合作社的资金不多。《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虽已实施,但相关部门的具体配套措施尚未出台,目前享受到政策扶持的合作社为数不多。
2、组织规模偏小,带动作用有限。农民专业合作社绝大多数规模较小,自身经济实力不强,社员(会员)与专业合作社之间联系不够紧密,没有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缺乏必要的再联合,参与市场竞争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仍显不足。产业化龙头企业技术含量较低,产品加工档次不高,市场竞争力不强,与农户利益连接不够紧密,辐射带动作用有限。
3、活动资金短缺,发展后劲不足。农民专业合作社运作的成本虽然较低,但仍需要一定资金才能维持正常运转,而目前绝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没有建立积累机制,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组织活动经费基本上靠大户赞助,靠党政支持解决,自身没有承担市场风险的能力,其服务职能难以充分发挥。
4、制度不够完善,管理不够规范。36家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中有12家或者没有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登记注册,或者没有按要求重新登记注册,有的虽然也叫合作社,但没有制定章程和具体管理制度或不规范、不健全,运作和管理随意性较大,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合作意识不强,只愿利益均沾,不愿风险共担,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之间诚信度不高,还有一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带有官办性质,行政干预较多,偏离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基本方向,不利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的发展与壮大。
5、综合素质不高,服务手段滞后。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农民带头人适应市场经济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懂技术会管理、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更缺乏,特别是少数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精明不开明,服务意识差,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创新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迫切需要信息利用、市场营销、科技服务、财务核算、经济合同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但在目前条件下合作社无法给高素质的各类型人才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很难吸引和招聘他们。